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考考 通讯员 黎嘉玲 邓彩红
近年来,广宁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立足县域安全做文章
严打违法犯罪,重锤出击成果丰硕。近两年全县立涉黑恶案件71宗,破案40宗,刑拘涉恶犯罪嫌疑人152人,逮捕74人,移送起诉106人。这是广宁县扫黑除恶的显著成绩。结合禁毒攻坚年行动,全县建成禁毒预防教育基地,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专项行动被市评为优秀等级。同时,广宁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平安,全县反诈工作连续两年实现“警情、立案双下降”的总体目标。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持续加强立体防控。随着“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处突”勤务部署的落实,全县打击各类突发性违法犯罪的效率显著提升,借助智慧新防控,“打、防、管、控”效能也不断加大。此外,通过逐步完善提升“1、3、5分钟”快反防控圈和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广宁县公安局扎实开展重点部位定点武装巡逻执勤,落实校园安保高峰勤务和案件高发时段弹性用警,实现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可控。
以“三项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三项制度加持下,广宁县公安局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法制审核流程同步至执法办案系统,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并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人手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执行执法记录仪“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的要求,确保执法过程规范。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新媒体,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
柔性执法更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轻微违法免罚”“首次违法警告”举措,广宁县公安局将规定可以给予警告且无记分的部分交通违法,在没有造成事故后果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下免于行政处罚;对规定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的、属于初犯偶犯的一般交通违法的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并通过现场派发《文明交通倡导书》和制作多部劝导示范小视频对外发布,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同时,广宁县公安局还将情绪疏导溶入执法活动中,适时上《警务实战情绪管理》课程,舒缓全警心理工作压力,切实提高一线办案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情绪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
此外,广宁县公安局还不断推进普法工作,通过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学法550多人次,并结合“1·10”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类别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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