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胡源愿 通讯员 刘伟海)记者昨日从肇庆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制度,更好地满足参保人门诊就医需求,从202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可选定1到3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1家为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参保人可用“粤医保”小程序在线选点,或到就诊医院线下选点,从备案成功之日起享受待遇。2023年限内只能选定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明年起开放多选权限。此外,职工医保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947元,较2023年度增加111元。
对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居民60%,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二级为居民55%,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三级为居民50%,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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