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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检察院创新开展“不秋草”未检品牌建设 法外施柔情纠正偏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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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日报记者 陈松连

通讯员 冯铁成 严小霞

自2021年起,广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开始统一集中办理,实现未成年人全方位检察保护。今年,该院以开展“不秋草”未检品牌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检察新格局。

据了解,“不秋草”是竹子的别称。“草”是小的意思,寓意未成年人。广宁的“小竹子”不秋草,就是广宁县检察院未检办致力保护的对象,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2020年6月至10月期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强(化名)多次进入初中同学家里盗窃财物,被民警抓获。小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感到很懊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是一名中专在读生,在校表现良好。而且,母亲已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对方谅解。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情形,但如何更精准地挽救、教育小强,成为案件处理的要点。通过全面深入的社会调查、家庭情况调查、心理测评,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强的父亲长期在外务工,极少回家。母亲独自抚养小强和妹妹,管教力不从心。父爱的缺位、监管的缺失,导致小强走上犯罪道路。

于是,承办检察官为小强制定了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联合小强监护人、在读学校、居住的村委、辖区派出所、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帮教工作,并要求小强定期参加心理辅导,尽快矫正行为偏差,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帮助其开启人生新起点。

今年13岁的小妮,母亲下落不明,她从小跟着爸爸在外地居住生活。2020年9月,小妮亲眼目睹爸爸将弟弟虐待致死,使其身心遭受重创。随着爸爸的入狱,她成为一名事实孤儿。

接到该起司法救助案后,广宁县检察院的检察干警带小妮到广东省人民医院进行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定期到福利中心探望小妮,与福利中心的社工保持沟通联系,了解其日常生活表现、学习生活所需。该救助不只是给付司法救助金的物质救助,更着重对小妮的心灵救助,让她重拾对人的信任以及人生的希望。

广宁县检察院未检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同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救助力度,如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司法救助,建立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民事支持起诉等。此外,该院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同体的构建,通过法律同堂培训、召开研讨会、申请专项资金等方式,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置制度在该县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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