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戴福钿 通讯员 冼颖)近日,广宁某五金制品公司负责人邝女士将一面锦旗送至广宁法院,感谢全力帮其解决了故意拖欠执行款的案件。
原来,广宁某不锈钢公司曾请广宁某五金制品公司对其车间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约21万元,废物处理费约20万元。但工程完工后,不锈钢公司却一直拖欠着款项,迟迟未结款。
无奈之下,2021年初,当事人邝女士遂将不锈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告上法庭。当年3月,广宁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不锈钢公司支付修复车间以及处理废物的费用,梁某对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直至2022年5月,不锈钢公司以及梁某均未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其间,邝女士曾向广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梁某采取了限制消费以及司法拘留惩戒等措施。
偶然一次机会,邝女士发现,梁某在使用微信进行生意来往,于是将情况反映给广宁法院。该院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有大量的微信转账记录,且私下将财产进行转移,于是立即对他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紧接着,邝女士决定采取自诉的方式追究梁某刑事责任。得知情况后,梁某的家属筹集了部分款项支付给邝女士,而梁某亦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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