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 (记者 刘壮壮 通讯员 黄蕾) 日前,记者从广宁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今年持续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成功办理一起因案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司法救助案。市、县两级检察院向2个家庭的5个困难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万元,有效解决困难妇女家庭“燃眉之急”。
2023年1月,一辆非营运中型客车搭载乘客驶至广宁县古水镇佛洞村路段时,因司机疲劳驾驶发生车辆碰撞,导致马某某、杨某某2名乘客死亡。后来,广宁县检察院了解到,2名死者均为云南人,其中,杨某某一户为建档立卡对象,其妻子在丈夫意外亡故后,只能独立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重担,符合专项活动要求,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针对申请人异地实际情况,广宁县检察院及时联系当地检察院,进行材料核查与线上沟通协商,并同步向肇庆市检察院汇报,决定开展联合救助,形成跨省三院同频共振开展工作的局面。司法救助由“单打独斗”向“多向发力”转变,大大提升对申请人的救助力度。
为避免申请人路途奔波之苦,广宁县检察院决定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并抽调党员干警开展实地调查走访,深入了解申请人实际情况,并针对性制定救助方案。同时,广宁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当地职能部门召开座谈,因人施策协同帮扶。如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低保户,协调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技能培训及就业渠道,协调儿童所在学校给予相应照顾或政策扶持……
为确保救助帮扶工作取得成效,广宁县检察院通过建立案件台账、电话回访、部门沟通等方式,动态跟踪记录救助情况,在帮助解决短期生活困难的同时,了解其后续生活需求与心理状态。
据统计,自2022年开展活动至今,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对7名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超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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