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夏紫怡 通讯员 陈雄 邵桔诚) 近日,怀集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怀城街道恒福新里程小区门口的人行道发现一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可能受伤了,需要民警帮忙。
派出所值班民警偕同森林大队民警赶往现场,报警的是4名学生,分别是怀集中学的陈呈威、吴景聪,怀城街道石龙小学的何乾、孔德湖。4位同学途经小区门前人行道时,发现猫头鹰在人行道上走走停停,不时扑翅,同学们于是想到报警求助。
经初步检查,该动物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的幼鸟,正在试飞成长阶段,未发现受伤,健康状况良好。目前,这只猫头鹰已移交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一步观察。民警也对4位同学的救助行为表示赞扬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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