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端州居民马某在别人帮他完成全部工程后,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拖欠工程款7370元,被诉至法院后也无动于衷,近日被端州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年5月,马某将一项工程转包给苏某。苏某按照合约完成了工程,并交付对方正常使用,累计工程款10370元。但是,马某并不主动支付工程款,在苏某多次催促后,才支付3000元,剩余7370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支付。
迫不得已,苏某只好将马某告上端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传唤马某到庭,但马某对此不理会,也不提出任何答辩意见。
端州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缺席判决,法院认为马某应按合约偿还剩余工程款,遂判决马某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苏某支付工程款73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但是,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马某也不履行判决义务。于是,苏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日,端州法院将马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马某将承受相关的信用惩罚,包括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高档场所高消费,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买房、买车、子女入高价学、出入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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