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啟东 通讯员 梁一琳 杨芳)近日,端州公安分局依法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陈某作出行政处罚。据了解,这是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肇庆警方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2022年12月5日,端州反诈中心收到一条涉电诈线索,反映辖区内有人利用“GOIP”设备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持。接到线索后,端州反诈中心迅速行动,立即展开调查。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当晚22时许,联合黄岗派出所果断出击,在肇庆市端州区某出租屋抓获嫌疑人陈某,收缴作案设备一批。
经查,陈某为获取经济利益,伙同他人利用身份信息在肇庆市端州区某出租屋报装多条宽带、固话和路由连接模拟语音网关设备,陈某通过与上线约定每出租1条电信线路每日租金为200元人民币的价格,远端操控所报装的固话,向外高频拨打电话,以此提供电信线路给诈骗团伙用来实施诈骗,结果运作不到一天即被公安机关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端州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使用“GOIP”设备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始终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安装、使用“GOIP”设备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同时,广大群众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安装、使用“GOIP”设备的人员、情况,共同构筑反诈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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