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开展药店疫情防控检查,宣传落实《第三版指引》。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西江日报记者 刘壮壮
通讯员 邱伟煌 胡志杏
“请您稍等,进店前先扫码测温,感谢您的配合!”11月28日,记者走访端州区几家药店,看见药店严守防疫规定,入口处都挂有醒目标语,提醒顾客戴好口罩,扫码测温再进店。
记者从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11月14日端州区出现本土疫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严格按照区防控指挥部及上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持药店哨点监测灵敏性。
端州区市场管理局根据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加强对疫情相关药品的销售管理。督促高风险区内的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督促低风险区内药店立即启动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机制。同时,立即启动零售药店哨点监测自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将每天在“广东省智慧药监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上获取的本辖区风险区域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给属地防控指挥办核查处置,落实闭环管理。
“和疫情相关的药,我们不能销售,比如感冒药、退烧药。”位于沙墩路的大家好药房营业员李女士告诉记者。
对于疫情期间药品管理,记者从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被优化管理的药品主要涵盖退热类、止咳类、抗病毒、抗菌类等药品品种,其中中成药20种、化学药17种。
有了政策指引,监督落实也必须到位。为此,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现场抽查和网络筛查广东智慧药监系统药店填报购药登记信息情况,加强对辖区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抽查力度,以发现问题为切入点,督促药店严格落实对进店顾客执行“三查验”、高风险区域药店停止销售《目录》药品、低风险区域药店执行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等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据了解,从11月14日至今,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筛查药店共269家,现场抽查药店117家次,责令整改9家次,所有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11月18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我局一方面立即通知药店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第三版指引》,做到所有员工清楚最新的药店防控要求。另一方面立即按要求在‘广东省智慧药监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把高、低风险区内的药店进行风险管控,通过‘智慧系统’警醒高风险区药店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记者走访的几家药店都正常营业。药店营业员解释,高风险区虽然不销售37类药品,但也要保证居民能够购买到其他药品,保障居民正常需求。此外,进入药店需要核酸检测报告的时间也会随着端州区大规模核酸检测时间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