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四会连续11年提高养育标准 孤儿生活保障节节高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近年来,四会还大力完善困境儿童的服务体系建设,在成立孤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壮大社工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延伸民生服务触角。同时,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关爱陪伴、心理疏导等专业性服务。切实筑牢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护机制,逐渐为他们建立起全方位的服务、关怀和保障体系。

四会双百社工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开展帮扶。西江日报记者 戴福钿 摄

西江日报记者 戴福钿

实习生 蔡晓莹 通讯员 刘震洲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水平,助力他们健康成长,近年来,四会市民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人力、财力、服务等方面兜底保障。目前,四会共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4人,人均养育标准连续11年稳步提高,并全面构建起针对该群体的关爱服务体系。

■精准摸排

实现孤儿救助全覆盖

9月23日傍晚,夕阳西下,落日余晖温柔地洒在刚放学的诺诺身上。彼时,衣着干净整洁、性格活泼的她,正在外婆林水金的陪伴下,哼着儿歌往家里走。她是贞山街道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均为残疾人且伴有精神障碍,家中主要靠外婆帮忙照料。

“她今年9岁,出生两年后,在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下,我们成功申报了生活保障金。”谈及以往生活情况,林水金深深叹了口气说,女儿及女婿均是残疾人且伴有精神性疾病,家里基本没有生活来源。诺诺出生的前两年,甚至连奶粉都喝不起。

2015年,四会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入户摸排时,了解到诺诺家庭的实际情况。经进一步核实,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即父母双方均存在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形。随后,在该局工作人员指导下,林水金完成了生活补贴申请,有效缓解了家庭生活困境。

据悉,在四会,类似诺诺般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并不少见。为全面保障该群体的基本生活,多年来,四会市民政局通过加强摸排以及政策宣传,致力对他们实施精准救助。

据统计,目前四会共有孤儿35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9人,散居孤儿2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9人,其中集中养育3人,散居养育126人,实现了救助服务全覆盖。

■兜底保障

连续11年提高养育标准

记者了解到,2011年,四会根据省的通知要求,开始实施孤儿生活补助制度。至今11年间,该地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标准逐年得到提高。

四会市贞山街道的小怡,是较早一批享受到生活补贴的孤儿之一。自2010年1月父母去世,她与爷爷相依为命,属于分散供养孤儿。2011年,她成功申请了生活补助,当年每个月的标准为600元。

“这些年来,我们每年领到的补贴都会增加,今年比较高,有1551元/人/月,我们的生活也有了保障。”小怡爷爷告诉记者,他年事已高,家里主要靠他简单务农维持生计。孤儿生活补助的发放,为该家庭生活以及小怡上学等提供了保障。

四会市民政局局长张粤向记者介绍,四会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制度,于2011年6月开始实施,主要是用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费、医疗、教育和康复等用途。

2011年以来,四会的养育标准逐年提高。至今,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已由1000元/人/月,提高到2328元/人/月,增长了133%;分散供养孤儿由600元/人/月,提高到1551元/人/月,增长了15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从500元/人/月,提高到了1551元/人/月,增长了210%。有效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水平。

■完善体系建设

织密帮扶保障网

在不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标准之余,四会市民政局还多措并举,致力解决他们的教育等费用,为这些群体织密帮扶保障网,护航他们健康成长。

“我们注重多形式帮扶,从各方面解决该群体所需,如每年发放教育补助、开展关爱慰问等。”张粤介绍,近年来,四会市民政局大力实施“孤儿助学工程”,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的孤儿,发放助学金10000元人/学年。同时,整合有关部门以及社会慈善力量,助力该群体顺利圆上学梦。

近年来,四会还大力完善困境儿童的服务体系建设,在成立孤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壮大社工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延伸民生服务触角。同时,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关爱陪伴、心理疏导等专业性服务。切实筑牢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护机制,逐渐为他们建立起全方位的服务、关怀和保障体系。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