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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 | 端州公安开展强有力宣传攻势 多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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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自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端州公安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攻势和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耐心劝导,多名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西江日报讯(见习记者 刘啟东 通讯员 侯学婷)自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端州公安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攻势和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耐心劝导,多名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律教育,投案自首。2022年7月8日,经端州公安办案民警的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涉嫌盗窃罪的嫌疑人梁某、郭某、梁某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于2022年6月9日和6月30日在城区盗窃商铺和摩托车的违法犯罪事实。

政策攻心,主动投案。2022年8月25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黎某、陈某主动到黄岗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了解,在2021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黎某、陈某因纠纷将受害人殴打致伤。案发后,经过调查,民警上门开展政策攻心,对嫌疑人家属进行法律政策宣讲,讲明相关法律政策,分析利弊,动员家属积极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

以案释法,投案自首。8月26日,涉嫌毁坏林地的犯罪嫌疑人莫某主动到城中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了解,在6月1日,分局接到线索称:莫某涉嫌违法占用林地,要求查处。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莫某及其家属,对其进行思想工作,通过民警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家属规劝其主动投案自首。

宣讲政策,成功劝投。8月28日,四名嫌疑人黄某、曾某、秦某、瞿某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据了解,在8月27日凌晨,四名嫌疑人作案后潜逃。办案民警经过侦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兵分多路深入嫌疑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向家属讲解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从法律、亲情的角度向家属讲解涉案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8月28日,工作专班联合专案组民警通过思想动员,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其母亲的带领下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经办案民警审查及思想教育,吴某供述了其在端州城区六次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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