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近日,记者从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获悉,根据国家、省202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精神卫生项目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该局组织制定了《肇庆市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场以上,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5%;完成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孕产妇抑郁症筛查、65岁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和抑郁症筛查等任务;40%以上精神专科机构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普遍建立学校、机关企事业、社区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协作机制。
围绕目标任务,我市将在加强防治知识宣教、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开展筛查评估登记和预防干预服务等三方面推进。其中,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及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对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倡导儿童青少年保持健康心理状态、科学运动、充足睡眠、合理膳食,减少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
在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方面,全市将加强人员培训,加大对非精神专科医院医师培训,提高其识别常见精神障碍和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能力,建立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联络会诊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推动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公立精神专科机构要普遍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托医联体,将专家服务下沉至基层,推动综合医院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联合门诊或远程会诊,并建立学校、机关企事业、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转介机制。
此外,我市将围绕儿童青少年、孕产妇、高压职业人群、老年人等群体开展筛查评估登记和预防干预服务。在儿童青少年群体方面,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市教育部门,选择部分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抑郁症、焦虑和睡眠障碍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探索建立家庭、学校、医疗机构相合作的预防干预模式,避免学生不良心理情绪转化为心理疾病。
为做好孕产妇心理健康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和跟踪,孕产妇抑郁症筛查率不低于50%;加强抑郁症防治知识作为孕妇学校科普宣教内容;医疗机构妇产科及妇幼保健院应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联合门诊或联络会诊机制,为孕产妇的心理健康提供专业支持。
针对高压职业人群,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聘用专兼职的精神心理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评估、心理疏导与咨询、转诊转介等服务,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承担公共服务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常见心理障碍的筛查,对生活中出现重大变动的人员做好心理疏导服务。
至于老年人群,将在鼎湖区选取部分街道、乡镇,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评估和抑郁症筛查,筛查率不低于80%,并根据不同的筛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诊疗措施。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