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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促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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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审查逮捕案件。该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能动检察履职,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办案形式,主动为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顺利化解矛盾。

西江日报讯(记者 吴映霖 通讯员 辛嘉莉)近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审查逮捕案件。该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能动检察履职,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办案形式,主动为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顺利化解矛盾。

据了解,在该案中,欧某豪、欧某生与莫某某因生活中的偶然擦碰产生争执,二人进而殴打莫某某,致莫某某受伤且伤情达轻伤一级。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发现,欧某生、欧某豪两父子与莫某某是多年邻居关系,但平时来往较少。此次,二人出于冲动殴打莫某某,给双方家庭带来了伤害,二人极度后悔且愿意赔偿莫某某。

据介绍,该案虽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承办检察官并未一捕了之,而是打破“就案办案”思维,转变办案理念,从避免双方因此事心存怨恨甚至进一步激化矛盾出发,进一步深入思考案件的办理工作,力图化解双方的矛盾,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

同时,经进一步了解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发现,双方缺乏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因而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欧某生、欧某豪亲属欧某冰与莫某某当面协商,并在此过程中多次协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8月5日,在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欧某冰代犯罪嫌疑人欧某生、欧某豪将赔偿款支付给莫某某,并取得了莫某某的谅解,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捺指印。同时,检察官对欧某生、欧某豪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审查后,依法对其作出了不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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