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首页 > 肇庆 > 广宁 > 正文
广宁法院新楼法庭:建立心理疏导 抚平家事纠纷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近日,广宁法院新楼法庭与广宁县“关爱生命”热线服务中心共同建立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在新楼法庭设立心理疏导工作室,为案件中有需要的当事人开展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

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曾汉权)近日,广宁法院新楼法庭与广宁县“关爱生命”热线服务中心共同建立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在新楼法庭设立心理疏导工作室,为案件中有需要的当事人开展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

据介绍,心理疏导机制由法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共同组成的专业性、公益性的服务团队,通过运用“认识偏差”“换位思考”“消除隔阂法”“重建自我”等方法疏导干预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达到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从而化解家事矛盾的目的。让家事审判既立足于法学理论,也浸润着人间烟火,传递着温情和善意。

在小丽(化名)诉小明(化名)离婚一案中,小丽以长期受到家庭暴力为由,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法官在家访调查中发现,是小丽因家庭琐事、婆媳关系、夫妻矛盾等问题情绪日渐偏执,甚至存在自残现象,而非受到他人家庭暴力。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生命热线”的心理咨询师,一起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换个视角来看待问题、换个心态对待生活、换个方法来处理事情。经过多次心理疏导,小丽逐渐感受到身边人对她的关心、感受到生活的善意与温暖,与丈夫和好如初,遂向法庭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据了解,该项机制除了给予案件当事人心理疏导,法官还会根据矛盾纠纷具体情况,给予家庭式心理疏导。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协调“关爱生命”热线服务中心指派心理咨询师为申请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