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通讯员 高健明) 近期是森林火 灾高发时期,随着野外农事、进山踏青等活动频繁,火灾隐患增多。近日,广宁有两人因扫墓时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引起山火,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4月5日上午,广宁县北市镇同文村附近的山林发生火灾,当地民警调查发现,火灾由嫌疑人邱某英在祭祖扫墓时失火引发。同日,在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和村附近的山林,何某成与家人祭祖扫墓时,燃放炮竹,不慎引发了山火。
上述两名嫌疑人违反了当地政府发布的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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