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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来(返)肇货车司乘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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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来(返)肇货车司乘人员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内外来(返)肇货车司乘人员落实先报备后作业要求,在来(返)肇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物流园区、货运场站、工厂企业、建设工地、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货主单位等)主动对接,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肇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近14天有无涉疫地市旅居史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分别向属地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二、行程卡带“*”号和行程卡不带“*”号但有涉疫地市旅居史(驻留史)的司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进入作业场所。上述司乘人员抵肇后,可凭行程卡和相关抵肇证明(如送货单、提货单、货物作业点证明等)在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涉及广佛肇高速鼎湖山服务区、播植服务区、封开服务区,广贺高速龙甫服务区、广宁服务区、怀城服务区)再次完成1次免费核酸检测,或向社区报备后去往指定的核酸检测机构免费检测。

三、各作业场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对进入场所的司乘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司机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四、对不按要求报备、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扩散后果的作业场所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肇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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