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刘浩辉 刘畅 通讯员 冼颖 刘萍
12年前,黄春歌还是某高校的一名教师,本可以“桃李满天下”的她,却果断放弃优越的工作条件,追逐儿时就无比向往的“法官梦”。
如今,她成为了肇庆中院民二庭一级法官,用耐心、热情和自信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她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办好一个案件
需要把矛盾实质性化解
在高校任教的经历让黄春歌养成了“备课”的好习惯,为了办好每一个案件,她在开庭前一周就着手“备课”——研究案卷、撰写阅卷笔录、写法庭调查提问提纲、适用法律和基本处理意见……使得她审理案件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
“将复杂的案件抽丝剥茧,才能抓住矛盾的根本,才能一揽子解决问题,将案件实质性化解。”黄春歌斩钉截铁地说。
在办理王红诉王文强委托合同纠纷中,王红认为大伯王文强长期代领其合作社股权分红,拒绝返还,两人争执多年。被告二审期间又提出分红实际由王红堂哥代管的新证据,让原本的家事纠纷变得更为复杂。
“王红,患有精神障碍疾病,诉求是王文强返还2003年至2019年分红款28万元,证据有……王文强,辩称受王红父亲委托代管分红,定期给王红生活费……”黄春歌将案件关键信息一一整理归纳。带着厚厚的“备课本”,黄春歌组织了一场长达4小时的调解。通过有条理的提问,结合证据审查,将事情的经过还原在大家面前,计算清楚分红的收支情况,最终将矛盾解开。王红堂哥同意将王红剩余的分红15万元返还王红,由王红丈夫代为管理。
弄清立法目的
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权益
去年年底,黄春歌审理了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当事人陈某向某银行贷款购买了某开发商的一套在建商品房。由于陈某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银行遂将陈某与某开发商诉至法院。
“我们只是开发商,业主不还贷款,为什么我们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某开发商代表在二审法庭上据理力争,认为陈某已经办理抵押预告登记,某银行只能追究贷款人陈某的清偿责任。
在《民法典》实施以前,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未明确,买了“楼花”的业主若要向银行贷款,除了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开发商也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今,《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已明确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但未明确开发商是否还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黄春歌看来,只有弄清立法目的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权益。为此她翻阅了大量文献资料,要求自己必须充分领会《民法典》作出这一修订的意图和导向。最终,她从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查明的事实,认定银行自陈某办理抵押预告登记之日起拥有抵押权,对案涉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此一来,有了房子抵押权作为担保,一旦陈某还不上贷款,就可以执行陈某的房子,开发商的担保责任也解除了。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在从事多年的法律工作中,让黄春歌颇为感慨的是:法官除了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更重要的还是教会群众如何依法维权。
“法官,我生完孩子才满月,工厂就说我休息时间太长要开除我。”“法官,我去村委吵了几年,分红就是没有我们外嫁女的份。”“法官,我一审的时候以为不签名不到庭就可以了,谁知道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面对这些当事人的咨询和疑惑,黄春歌马上把角色切换成老师,耐心解释、专业引导、批评教育。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黄春歌看来,两份不同的职业,也有着相通之处。法庭不仅是定分止争之地,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课堂,法官就是这个课堂上的“法学老师”。
“现在群众有了较强的维权意识,但对于怎么收集证据?怎么起诉?怎么主张赔偿?还是缺乏一定的知识。”随着对司法审判事业探索的深入,黄春歌更加意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为此,她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又登上了三尺讲台给更多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成为更多人的“法学老师”,也因此两次被评为“肇庆市法律宣讲优秀宣讲员”。
从教师到法官,黄春歌圆了“法官梦”却初心不改继续授业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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