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首页 > 新闻 > 广东 > 正文
“粤学习”APP正式上线!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2022年2月22日,根据广东省委网信办“粤学习”网上理论传播工程工作部署,由省委网信办指导、南方网运营的“粤学习”APP正式上线。该移动客户端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和广东实践,目前已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上架。

微信图片_20220223104150

据介绍,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的移动平台,“粤学习”APP致力于全面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网上传播力度、密度和深度,全面反映广东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

该APP的核心内容版块“粤学习”,全面集纳中央和广东省主要媒体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类宣传报道和理论阐释文章。目前设有6个栏目,其中“学习头条”和“学习要闻”栏目旨在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章的网上宣传;“学习金句”栏目用图文、音频、漫画、H5等全媒体形式充分展现总书记重要讲话原文、金句;“学习时评”栏目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阐释和评论引导;“广东践行”栏目主要展现广东牢记嘱托、砥砺奋进的工作部署、举措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火热实践;“美好生活”栏目着力展现广东人民共享美好生活、走向共同富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微信图片_20220223104222

“粤学习”APP同时上线的版块还有“老广的小康”“粤政”“识见”“新闻”“视频”“政直播”6部分内容。其中,“老广的小康”以全国首个省级“全面小康”主题网上展馆——广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网上展馆为蓝本,内容上深入细分、持续丰富,打造广东人的美好生活新IP;“粤政”集成广东全省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内置“我有话对省长说”“互联网+督查”“大湾区政策通”等多个应用,打造广东政务公开信息和应用的移动端平台;“识见”是基于每天热点话题的内容创作平台,正面引导舆论,供网友互动交流;“新闻”全天候推送全球中英双语时事热点;“视频”汇聚中央主要媒体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南方网、南方+、N视频,广东广播电视台旗下触电新闻、民生热线,广东广电网络公司旗下谷豆TV等广东省内重要视频平台及部分商业视频平台内容,打造短、中、长视频的观看新视界;“政直播”实时集纳由南方网执行的我省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同时集纳其他可视性强、观赏性佳、受众关注的各类直播内容。在设置上,各个应用版块之间可快速切换,以贴近性的内容产品和多样化的运营方式,形成一体化、沉浸式的阅读体验。

据了解,“粤学习”APP自启动研发内测以来,已完成30余次功能迭代和模块更新,并同步实现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微博、网页等全平台布局,多端联动,打造立体化传播矩阵,为“粤学习”网上理论传播工程赋能。上线后, “粤学习”APP将进一步聚合丰富的网络资源,建设更多特色版块,打造广大网民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又一移动平台,成为广大网民了解政策资讯、交流观点见解、展示美好生活的又一网上精神家园。

微信图片_20220223104244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