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乐祺 通讯员 吴宇玲)近日,德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当地村干部及相关家属的见证下,对新圩镇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按程序完成了入矫宣告。这是德庆县司法部门又一人性化执法,获得群众赞许。
据悉,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德庆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但他患有轻度认知障碍和三级智力残疾,一直未婚且无儿无女。鉴于李某的特殊情况,当地司法部门决定入户为其进行入矫宣告。
由于受智力、家庭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影响,李某分辨是非的能力相对较差,矫正前期产生极大的焦虑情绪,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合理运用接纳、倾听、鼓励的技巧,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通过人性化的方式,缓解了李某的抵触情绪,并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充分彰显执法的人文关怀,获得群众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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