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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支持院校培养新能源汽车人才 今年新增设新能源汽车专业等可获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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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近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培养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奖励补贴工作。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松连 通讯员 黄彩玲)为贯彻落实《肇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近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培养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奖励补贴工作。

根据《通知》,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奖励补贴的申报范围为2021年新增设新能源汽车专业、优化升级新能源汽车方向或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的肇庆市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奖补方式及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在2021年新增设新能源汽车专业奖励方面,按照各院校新增设新能源汽车专业的等级、办学规模、师资等不同条件,分别给予院校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对原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市级及以上建设专业的汽车类本科专业,进一步优化升级为新能源汽车方向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积极鼓励各院校与新能源汽车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对开设新能源汽车“订单班”、共建实训室、共同开发课程等对应给予3万-60万元的奖励。

具体申报程序为,申报奖励补贴的院校应对照申报条件于12月10日前提供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院校申报后,经过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及公示公告等环节,再发放奖励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为切实加强对奖补专项资金的监管,培养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奖励补贴仅用于新能源汽车类专业建设,培养新能源车专业实用型人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奖励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院校所在地财政按照市、县两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市人社局业务科室负责人表示,实行该奖励政策有利于提高本地院校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业匹配度,有利于深入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有利于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有利于促进“引智育智”与“引商招商”相结合,助力我市主导产业发展与招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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