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杨乐祺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规定并没有变化,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继续保持3%。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契税法》生效后,有利于更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包含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除了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深圳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均公布了新的契税税率。北京、上海,包括广东在内的27个地区,都将契税税率确定为最低的3%。其实,《契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与《契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均为3%~5%。
肇庆耀景房地产副总经理何映慧表示,《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契税法》,从总体上来说,核心内容是平移了原来的规定。特别是在纳税人关心的税收负担上保留了不变,还有很多的优惠政策也保持下来。同时《契税法》及相关公告也明确多种免征契税的情况,不仅对购买家庭第1套和第2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契税法》的优惠对象有所扩大。其中,对于非盈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免缴契税。目前,以广东为例,在实施中只有广州、深圳这两个城市实际用的是第二套房是3%的税率,其他时候都低于这个税率。“这样的税率标准,对于减轻老百姓的买房的负担,降低生活成本是有很好的意义,对保障整个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她说道。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处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后,该局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市民大力宣传相关内容。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办理夫妻过户和子女继承房产等业务,需要携带好相关资料。据悉,截至9月7日,我市税务部门受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17宗;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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