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 实习生 曾小娟 通讯员 严小惠)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非常常见。近日,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市民投诉,称部分商住小区经常有人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并在楼道充电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8月20日,该大队到相关楼盘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突击检查行动,记者跟随前往了解检查情况。
当天,检查队来到敏捷城七期2栋。该楼在过道、电梯门旁都张贴了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以及上楼的宣传海报。检查队一行随机进入多个楼层检查,期间发现有部分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里。消防人员和小区物业要求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下专门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区域。据悉,该小区物业已跟电动车充电桩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待与楼栋居民沟通确定选址后,即可进场施工。
记者留意到,为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敏捷城选取了5部住宅电梯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入内智能报警系统,当摄像头监测到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时就会发出语音警告。目前,这5个试点的设备仍需调试改进。
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锦绣山河一期。该楼盘在地下停车场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让住户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在安全区域充电,提高了安全系数。同时,锦绣山河小区物业也设置了试点,在一期和二期的两个住宅电梯里安装了电瓶车阻车系统和电动自行车识别预警摄像机。
东莞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负责人胡家勇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向业主加强了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禁止上楼的宣传,提供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和充电的区域,并在部分电梯安装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识别系统和设施。目前该系统仍在测试阶段,如果效果好将推广至小区内各电梯。
据了解,从8月1日开始,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部门可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张剑锋表示,消防救援部门多次对小区电动自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端州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仍比较薄弱。他呼吁广大市民要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同时,物业应加强管理和宣传,并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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