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 通讯员 杨文伟)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端州法院向社会公布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这一期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20名,涉及的金额从四千多元至一百多万元不等。记者发现,这些案例当中,部分被告和原告都是朋友或亲戚关系,因为“只借不还”,最终闹上法院,伤了感情。
高要区的小汤和端州区睦岗的小黄曾是好朋友,小黄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小汤多次借钱,累计15万元。由于信任,小汤每次转钱给小黄后,都很少写借条或收据,后来发现小黄并没有还钱之意,还处处躲避,并将其拉入通讯黑名单,于是将其告上法院。由于缺少直接的证据,律师在取证时费了一番周折。
法官提醒,涉及借钱,双方一定要写好收据及还钱日期、数目等,如约履行还债责任,“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才是双方信任的基础。”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首先是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还有就是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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