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潘粤华 通讯员 王心宇
故意开车驶入星湖,造成车辆损坏企图骗保。近日,一则刊登在《西江日报》的道歉声明引起了不少人关注,让骗保行为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打击保险欺诈行为是维护金融保险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的有力途径。肇庆市保险行业协会透露,2020年,肇庆保协共处理保险欺诈案件22宗,涉及金额200多万元,行业累计减损约120万元。
车险欺诈占比最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保险理赔款,企图通过骗保获取不义之财,保险欺诈犯罪案件也逐年增加,影响了金融保险市场稳定、有序、健康地运行,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市保险行业协会表示,相对而言,车险欺诈案件是所有保险欺诈案中占比最高的,常见欺诈类型有摆放现场、酒驾、毒驾调包等30多种。且近年来,车辆保险欺诈日益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特征。
保险欺诈“人财两空”
为了防止骗保,维护正常的金融保险市场秩序,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多项规定。如《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而在实际操作中,“人财两空”的案件其实并不少见。如2020年12月,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骗保案件。邵某某故意造成自己左手拇指、食指伤残,以骗取900万元保险金。由于骗保行为被发现,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邵某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最终,邵某某既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又永远失去了两根手指。
肇庆本地近年来也出现了骗保案件。如上述道歉声明里的骗保人廖某,在今年6月9日,故意驾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承保的汽车驶入星湖,企图以车辆意外受损为由获取保险赔偿金。结果,这一骗保行为被识破。如今,廖某已被刑拘,并被要求登报致歉。不仅如此,出于“朋友义气”帮廖某骗保的区某也被刑拘,同样需在报纸上作出道歉声明。
运用高科技打击欺诈骗保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介绍,最常见的骗保方式主要有3类。第一类是投保时诈骗,主要包括先出险再投保骗赔,高额投保骗赔,重复投保、一险多赔骗赔,隐情投保骗赔,无标的空投保骗赔等形式。第二类是出险报案时欺诈,主要有张冠李戴式骗赔,制造事故、假险骗赔,虚报原因、扩大责任骗赔等。第三类是索赔时欺诈,主要表现在单证材料的伪造涂改上,包括夸大损失、低险高赔、伪造事故、谎报出险等。
为了打击这些违法行为,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保险反欺诈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我市通过“保险+科技”的模式,加强保险机构的风险评估能力。目前,我市保险机构已建立了严谨的业务系统,包括人工智能等在内的新兴技术开始被广泛应用于反保险欺诈工作中。保险机构通过风险管控与预警模型,在前端、中端、后端各个流程做好风险把关,防范核保、理赔、保全过程中的欺诈风险。
同时,我市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打击车险理赔欺诈。我市保险机构利用公司系统以及中保信“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对可疑案件进行筛查,实现行内反欺诈信息共享交互。目前,肇庆保险业实名制汽车共60多万辆,各机构系统累计排查超10万次。
此外,保险行业多方联动协同配合,保障保险信用基础建设。肇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与公安经侦、交警等单位部门的合作力度,构建反欺诈平台,完善行业间协助机制。行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行内排查信息,交警部门协助调查、摸排可疑案件,有效防范车险欺诈。
保险诈骗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社会的诚信体系。记者了解到,我市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保险机构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形成跨部门大数据反保险欺诈的新模式,联合开展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骗保者的违法成本和难度将越来越大,被识别的概率也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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