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婧
据7月19日《西江日报》报道,近日记者在端州区走访发现,端州区东岗东路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路段、汇园路、翰林路林隐天下小区路段等多地存在乱扔垃圾现象。7月21日《西江日报》报道,端州区东门广场,一男孩吃完零食后随地扔垃圾,其身边的家长并未制止,而距离他们不到十米处,就有一个垃圾桶。
又见乱扔垃圾现象!肇庆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尚未满周年,又现不文明行为,这既证明了不文明行为的反复性,也反映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任重而道远,必须久久为功。夏季高温,乱扔垃圾现象不仅给城市“抹黑”,而且特别容易滋生蚊虫鼠蚁,带来病菌传播风险。遏制乱扔垃圾现象,必须打破“破窗效应”,护好绿色人居环境。
“破窗效应”告诉人们,如果有人打破了一扇窗户,而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就会给其他人暗示:这些玻璃可以打破而不受惩罚,久而久之就会有更多的玻璃被打破。因此,打破“破窗效应”,既要有“好窗”,要及时“补窗”,更要长久“护窗”。
制造“好窗”,就是要继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担负起文明教育的责任,尤其是学前教育、中小学阶段,让孩子尽早熟悉文明规则、行为规范,将文明当成习惯。政府、媒体要担负起公民教育的责任,融合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倡导“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如,在人流密集处、原卫生死角点张贴文明标语,提示公民自省;以短视频、海报等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市民公约、卫生管理条例等,提示公民自律。
及时“补窗”,要合理有效地设置垃圾桶,对垃圾桶的容量、位置、间隔距离等进行再调查再论证,既要方便市民生活、不影响市容市貌,又要方便垃圾分类和清运。比如报道中的翰林路林隐天下小区路段,常有小区居民将生活垃圾扔在路边绿化树下,已成为该地的卫生死角,已有垃圾桶距离此处50米。究其原因,其一便是此处正对小区门口,人流集中,小区居民出了小区,常在此等车周转,便随手将垃圾扔在树下。那么,是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垃圾桶的位置或者增设垃圾桶呢?同时,还可以对个别居民“制造”的垃圾堆放点进行美化绿化,种上花草,以良好的卫生环境传递文明的价值观,让人羞于破坏这份“美好”。
长久“护窗”,需坚持处罚、教育与监督相结合。《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吐乱丢口香糖、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但由于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以及“法不责众”的认知,给了部分群众“乱扔垃圾而不受处罚”的暗示,以致乱扔垃圾现象死灰复燃。因此,必须将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常态化,让法律法规长出“牙齿”,对典型乱扔垃圾不文明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制度的遵守要靠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一旦发现有不当行为的苗头,就当及时制止,否则只会让“破窗”更“破”。因此,必须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市民主动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路遇乱扔垃圾行为,市民可向文明肇庆微信公众号“随手拍”、西江日报等媒体曝光;小区内遇乱扔垃圾行为,当及时通知物业处理。相关部门也需对这些曝光信息进行及时跟进并反馈。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我们每个人都是城市建设的一部分,“扔垃圾”确实不过“举手之劳”,扔对、扔错却考验着每位市民的素养,也考验着城市管理的精细程度。若人人行动起来,那么“窗明几净”就不会是触不可及的向往,而是乐在其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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