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危险 记者走访肇庆部分小区发现.......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5月11日一段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中电动车在电梯关门瞬间突然起火火焰、浓烟瞬间弥漫整个电梯间画面触目惊心事故造成5人受伤,其中还包括一名婴儿目前伤势严重。在肇庆这些现象还存在吗?记者带你到肇庆这些小区看看。

端州区一住宅小区电梯贴出禁止电动车入电梯告示。 记者 岑永龙 摄

端州区一住宅小区电梯贴出禁止电动车入电梯告示。 记者 岑永龙 摄

端州区一住宅大堂外停满电动车。 记者 岑永龙 摄

端州区一住宅大堂外停满电动车。 记者 岑永龙 摄

5月11日一段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中电动车在电梯关门瞬间突然起火火焰、浓烟瞬间弥漫整个电梯间画面触目惊心事故造成5人受伤,其中还包括一名婴儿目前伤势严重。在肇庆这些现象还存在吗?记者带你到肇庆这些小区看看。

电动车违规停放现象较普遍

在星湖大道旁的一大型小区,记者看到其中一栋住宅楼大堂侧的空地里停放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总计十多辆。

“我的电动车不充电时都放在楼下,需要充电时就用电梯把它运回家里充电。”该小区住户李小姐表示,自己看到上述视频后触目惊心。她知道回家充电危险,物业也在电梯内张贴了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的告示,但小区缺少公共充电设施,她只能这样做。为此,她很希望小区能够加建公共充电桩。

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同样出现在信安路旁的一大型小区。“很难避免不回家充电的,因为只有家里具备充电的条件。”住户刘小姐说道。“我日均使用电动车上十次,接送孩子、买菜等都离不开电动车。我也非常希望能够在公共地方充电,哪怕付费充电也行,最起码安全。”  

有居民对电动车安全问题表示担忧

市民梁先生家里没有购置电动自行车,但对于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十分担忧“我很久以前就关注到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那些质量差的电池特别容易引发事故,一直以来,我都是不愿意和电动车一起乘坐电梯的。希望社区、物业等单位加强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防范于未然。”

端州区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其小区初步计划在空闲的地方安装公共充电设备,目前已经完成前期的勘探,正在有序推进后续工作。

另一小区物业人员表示,其物业公司已经注意到了电动自行车搭乘电梯的安全问题,目前正在谋划加强管理措施。

公安部严令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早在2018年,公安部曾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指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这些小区做法值得借鉴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居民已经考虑到电动车充电安全问题并采取了相应行动。

在东堤湾小区的东西两个公共区域,分别建有一个电动车充电站,每个充电站配有10个充电口,居民只需自带充电器并正常连接车辆后,通过投币或手机扫码的方式付款,即可进行充电,收费标准为一元一次4小时。

东堤湾物业人员介绍,小区于2019年引入充电站,并配备了灯光、摄像头的设备。此举方便了居民充电,也增加了安全性,同时减少了电动车乱停放现象,受到了居民广泛欢迎。

帝景蓝湾小区同样安装了充电站。该小区建有三个公共充电站,每个充电站配有10个充电口。据了解,在未安装充电站之前,有部分业主反映有推车上楼充电的现象出现,为此,出于消防安全考虑,避免业主上楼充电,小区决定安装公共充电站。目前该小区为三个公共充电站搭建了遮雨棚,每个公共充电站都配有消防灭火筒。

维护家园安全需要每一位市民的支持,请购买有质量保证的电动车,自觉规范停放电动车,不要把电动车带入电梯,不要把电动车停在疏散通道,不要在住宅内给电动车充电。

记者 岑永龙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