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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讲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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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实现从“试点倡导”向“全民 知晓”转变。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一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新区和肇庆高新区共有940个公共机构已实行垃圾分类,实现了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西江日报讯(记者 高静)《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近日,肇庆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宣讲会介绍该条例的立法情况和落实安排,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环保、餐饮、物业等相关行业、企业代表参加了宣讲会。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实现从“试点倡导”向“全民 知晓”转变。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一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新区和肇庆高新区共有940个公共机构已实行垃圾分类,实现了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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