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社交平台辱骂交警 四会男子被拘五日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西江日报讯(记者 赖小琴 通讯员 刘战强) 3月19日18时许,驾驶人何某辉利用“抖音”号平台发布了一段与事实不相符的短视频,并公然辱骂交警,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四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大沙派出所组成办案专班,充分利用大数据排查,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何某辉,并依法传唤其到大沙派出所调查。经询问,何某辉对其编造与事实不相符的短视频并在“抖音号”平台公然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目前,四会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网上寻衅滋事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人何某辉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