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司法行政身边的好榜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甘广坚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近日,肇庆市端州区司法局开展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英模教育活动,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的黄岗司法所所长甘广坚同志进行事迹报告。他用朴实的语言为大家讲述其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历程和心得体会。在现场,青年党员决心以英模为学习榜样,对标先进查缺补漏,努力练就真本领。

近日,肇庆市端州区司法局开展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英模教育活动,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的黄岗司法所所长甘广坚同志进行事迹报告。他用朴实的语言为大家讲述其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历程和心得体会。在现场,青年党员决心以英模为学习榜样,对标先进查缺补漏,努力练就真本领。

工作中的甘广坚。 通讯员供图

工作中的甘广坚。 

自2009年1月份,甘广坚担任肇庆市端州区司法局黄岗司法所所长以来,他就深知公正公平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做到严肃执法、严格管理、司法为民的原则,结合实践系统深入地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特别是2016年以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将其经验、做法灵活运用到矛盾纠纷的调解中,辖区没有发生因工作失误导致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

不偏不倚 迅速高效调解纠纷

人民调解无小事,纠纷处理不当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这些年,在调解纠纷时,甘广坚同志以法律为依据,不偏袒任何一方,抓住产生纠纷的根源寻找突破口,迅速高效调解矛盾纠纷,让双方心服口服。

2020年4月30日,戚某到黄岗街道调委会申请就其所代表的工人与肇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因拖欠工资问题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戚某称,其与所代表的工人以包工包料形式承接了肇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天海商务中心的土建工程,施工期为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30日。截至目前,因该公司尚欠165位工人工资款共计人民币539万元未结清,该工程已暂停施工。接到反映后,甘广坚同志多次深入了解情况,坚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原则,依法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番努力,项目方和工人们达成协议,并迅速支付工资,事件得到完满解决。

勤付出换来丰硕战果。自2018年以来,全街道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9宗,其中:司法所调处152宗,协助综治中心、人社所调处165宗,社区调处202宗。调解率100%,成功调处519宗,成功率达到100%。

创新管理 有效预防减少犯罪

如何利用现有科技更好地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是甘广坚同志近年来积极思考的问题。进入2017年以来,在甘广坚同志的带领下,黄岗司法所积极创新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方式,严格按照法规政策要求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犯罪。

在开展安置帮教方面,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重新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自2018年以来该街道帮教率100%,安置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在开展社区矫正方面,积极响应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监管力度,对全街道办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了24小时手机定位跟踪监控,并增加指纹签到,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曲线”,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程序化、信息交互畅通化、监管跟踪化,社区矫正工作逐步由“人防”向“技防”转变。

深入普法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多年以来,甘广坚同志一直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等工作,每年协助做好“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公安、工商、城监、综治、计生、人社、妇联和律师所等单位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将遵纪守法、公平正义的信念植入群众心中。同时,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办理、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为街道村居、村民小组、企业等有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审查、修改合同、协议书、民事起诉及答辩状等,主动搜集、掌握群众的矛盾纠纷信息,变“群众找上门”为“服务到家门”,有效避免群众在经济来往中遭受损失,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据悉,自2018年以来,黄岗街道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已接待来访群众3563余人次,为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8500份,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服务对象2430多人次,提供法律服务676件,为推进基层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乐祺 通讯员 吴宇玲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