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 (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徐锦斌) 近日,四会法院充分利用与四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四会宝协”)、四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站的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了首宗涉玉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买卖双方共赢。这也是四会法院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据悉,2020年2月,高某在孟某经营的淘宝店上购买了一只翡翠镯子,交易金额为 98000元。收货后,高某认为翡翠镯子上有多条小细纹,与网络直播宣传展示不符,提出退货。孟某则认为属于天然的晶体棉絮,不存在质量问题,且该商品属于私人定制不退不换,拒绝原告的退货申请。
2020年11月底,高某到四会法院起诉,主张孟某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连带退还货款98000元并赔偿损失294000元。考虑到高某及淘宝公司的住所均在外地,一旦本案进入诉讼流程,各方当事人诉讼成本较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四会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多次联系高某和孟某,着力先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为双方寻找平衡点。经过耐心的释法劝导,双方均同意大事化小,孟某同意为高某办理退货并退回货款,高某亦同意调解。但双方面临一个技术难题:因为货物只能通过物流寄回,高某对孟某能否妥善收件存在质疑;另一方面,孟某提出必须通过鉴定明确寄回的翡翠镯子是否有填充或磕碰等情形、与出售时是否一致等,这既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又牵涉到鉴定费用的问题。
此时,四会法院工作人员利用四会市法院驻四会宝协诉讼服务站进行对接。经过几方沟通,四会法院充分借助行业组织的优势和力量,确定了一个可行的调解方案——高某直接将翡翠镯子邮寄至李志文工作调解室,镯子在该调解室、四会法院及四会宝协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封并立即由四会宝协工作人员开展鉴定,约半小时便可出具鉴定意见,仅收取10元鉴定费用,鉴定完成后再由调解员进行调解。
听取该调解方案后,高某及孟某均表示赞同,认为该方式便捷高效,且鉴定成本非常低,能切实解决双方面临的难题。
2021年1月19日,不到10分钟,四会宝协工作人员即作出涉案玉器为A货无磕碰的鉴定意见。经四会法院调解员及李志文工作调解室调解员共同调解,高某和孟某达成和解方案,由孟某在一周内退还货款 98000元至高某账户。
目前,孟某已退还上述款项,高某向四会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这起涉玉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高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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