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的水利工程务工人员在调解现场领回工资。 受访单位供图
近日,高要区蛟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我市此次获此殊荣的唯一一个调委会。其有哪些先进经验做法,又有哪些调解故事?记者近日进行了了解。
蛟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于蛟塘司法所内,通过整合资源力量,形成了以司法所人员为班底,综治、自然资源、农业、农经审计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队伍,与司法所一起协调指导全镇21个村(居)调委会、3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现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员115名。同时,通过将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组织中的资源整合,把90多名威望高且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吸收进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这些调解力量的凝聚,让蛟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查矛盾、化纠纷、惠民生、铸和谐”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模式的工作优势,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在服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6月,有10多名工人到蛟塘司法所反映他们在某村水利工程施工完成后被拖欠工资5万多元。在申请人多次致电联系工程分包方邓某到所调解无果、陷入两难的情况下,蛟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单位向工程承包总公司、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潘某等人多次充分讲解政策、明确责任。2019年6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愿意为苏某、邓某支付工资一事作出担保,承诺如他们逾期未支付清拖欠工资,由潘某于2019年7月底前结清。
然而,2019年10月,被欠薪人员再次来到蛟塘司法所,反映他们还有剩余未支付工资约4万余元。对此,蛟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9年12月6日主动发函给工程得标公司,要求垫付拖欠工资49481元;另一方面蛟塘司法所、镇综治办、镇劳动站等单位再次与潘某等人沟通,明晰法理、分析利弊。2020年1月17日,潘某、被欠薪工人等人如约来到蛟塘司法所调解会议室,核对身份证,签字,按手印……工人们终于如数领回了全部工资。
对于出现的矛盾纠纷,蛟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及时介入调解。2020年8月,市民陈某反映,其在该镇某商场购物时,因商场地下有积水而不慎摔至骨折,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一万元。调解中,商场负责人林某认为费用太高而不愿支付。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依法依规进行了调解、引导。最终,在已垫付2000元医疗费的基础上,林某愿意再支付陈某治疗费、误工费共计6000元。双方对这一调解结果均十分满意。
近三年来,蛟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0宗,全镇共处理信访案件66宗,均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和化解,未发生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上访或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辖区连续三年实现无民间纠纷转化为自杀、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四无”目标,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西江日报记者 赖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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