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市城管局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议。记者 周仪 摄

市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市城管局五楼会议室主会场参加培训。记者 周仪 摄

本次培训邀请省环卫协会秘书长伍琳瑛授课。记者 周仪 摄
为深入学习理解新修订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高各县(市、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示范(镇街)创建水平,1月29日上午,肇庆市城管局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是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志性的一年,通过打造“3大体系”(科学的管理体系、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体系和全过程的分类处理体系),突出“2个引领示范”(党建引领和公共机构带头示范),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从“试点倡导”向“全民知晓”转变。截至目前,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高新区和新区987个公共机构已实行垃圾分类,实现了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端州区对照示范创建标准基本建成了分类示范片区,分类工作初显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各单位在2021年要继续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前面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完成好我市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两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化示范创建。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进行拓展:纵向是把垃圾分类示范创建从区一级层面压实到镇(街)一级,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垃圾分类融入社会基层治理;横向是将示范创建范围向鼎湖区、高要区辐射,扩大覆盖面。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在2020年的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考核中,分类执法检查是薄弱环节,缺乏统筹指导,执法力量薄弱。2021年要强化执法处罚,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促进企业、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罚促改,惩教结合,提升垃圾分类有效参与度。
本次培训邀请省环卫协会秘书长伍琳瑛授课,培训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执法事项专题讲解,以及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和社区(村居)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指引。在培训中,伍琳瑛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对提升市容市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需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中的要求,肩负起各自的责任,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中来。
市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市城管局五楼会议室主会场参加培训;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分类办相关负责人,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城管局分管环卫、执法负责人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各县(市、区)城管局、肇庆高新区分局数字化指挥中心分会场参加培训。
记者 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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