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积极参与文明创建 让公交车成为文明城市流动风景线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公交车是城市中的一道流动风景线,也是体现一座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承担服务市民出行、彰显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社会责任。近日,记者从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获悉,在今年9月份的创文工作中,公司和以往一样全身心投入,交出了满意答卷,“绿色文明出行”成为城市一道靓丽风景线。

公交车保持干净整洁,成一道靓丽风景。 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 摄

公交车保持干净整洁,成一道靓丽风景。 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 摄

公交车是城市中的一道流动风景线,也是体现一座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承担服务市民出行、彰显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社会责任。近日,记者从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获悉,在今年9月份的创文工作中,公司和以往一样全身心投入,交出了满意答卷,“绿色文明出行”成为城市一道靓丽风景线。

自我市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肇庆公汽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窗口作用。2020年,肇庆公汽持续发力改善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加大创文宣传力度,引导全体员工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参与者、践行者,全面掀起“创文”热潮,让市民出行更舒心,让公共环境变得更美好。

提升司机服务能力 树立公交良好形象

公交形象有内在和外在形象,内在取决于驾驶员素养,外在则是硬件上的保障。为树立公交形象,肇庆公汽十分注重驾驶员技术和服务态度的培训,提升驾驶员的素养。同时,依托大数据,完善公交智能化系统,推出“智慧公交”,让市民出行更安全、便捷。

“每个月都会开展技能培训,让公交司机时刻保持良好的驾驶技术,同时开展服务态度培训,做到微笑服务,重点关注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确保乘客安全出行。”该公司副总经理刘树华告诉记者,公司制定了公交车驾驶员行为规范,严禁行车过程接打手机、吸烟、吃食物,严禁违章行驶、拒载等现象发生,引导公交车驾驶员开文明车、开安全车、开礼貌车,争做文明“驶”者,提高群众服务满意度。

此外,公交公司对标创文和《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行动》条例的要求,主动将创文工作融入到驾驶员学习教育培训中,使创文成为驾驶员的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对创建的知晓率,增强对创文工作的认识,提高员工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车容车貌好比人的颜面,直接影响着城市景观。对此,肇庆公汽下足功夫,要求驾驶员每一趟车到终点站后都要对车辆进行保洁,做到“一趟一清扫”及消杀制度,力争使每一台车出站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传递绿色出行理念

“阿姨,我扶您上车吧。”在端州区牌坊公交站站台上,公交服务志愿者身穿红色马甲,维持乘车秩序。看到有行动不便者,就主动上前搀扶,帮扶他们上下车。站台里“谢谢”声不断,“肇庆暖”随车流流动着。

刘树华介绍,肇庆公汽积极承担社会公益职能,对所有职工和驾驶员总动员,号召他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还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参与其中,在重点线路和站点安排志愿者,大力宣传排队乘车、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社会文明新风,传递爱心和文明正能量,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此外,还派驻志愿者对帮扶的端州区睦岗街道大洲社区进行指导,将创文工作常态化。开展环境大整治和开展文明交通、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宣传,号召市民绿色出行、公交优先,让文明出行理念深入村居,为改善城市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加大宣传力度 树立好司机典型

公交运营线路长、覆盖面广、受众多,公交公司充分利用公交场站、公交车辆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利用车载显示屏滚动播放创文公益广告,并在车内的橱窗、扶手等醒目位置张贴创文标语,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在公交场站、办公楼悬挂创文横幅、制作创文宣传栏,并充分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工作群发布创文知识,让创文宣传深入人心。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我们肩负着社会责任,所以把经营类广告让步给公益广告,并根据市创文办要求,在不同宣传时期,及时更换新的公益广告。”刘树华说,社会社会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垃圾分类等八大类广告必不可少,还会张贴我市成功创建全国双拥城市、献血、人口普查等公益广告,公交车俨然成为流动宣传车。

此外,为引导驾驶员在服务公共交通中优服务、当先锋、做表率,提升驾驶员的荣誉感,打造“肇庆公交”品牌,肇庆公汽除内部评优评先外,还于去年开始与《西江日报》合作,推出评选肇庆市“十大文明公交驾驶员”,让更多的驾驶员向榜样学习,争做典型。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助力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接下来,我们会以此作为创文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为文明城市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刘树华说。

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