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珍惜成果砥砺前行 更高标准守护文明花常开——肇庆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在全市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三)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对于肇庆市民、创文一线工作者、创文志愿者等来说,肇庆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他们长久以来驰而不息的努力的最好的回报。而对于时刻关心关注着肇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专家学者则认为,这个荣耀是对肇庆二十多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肯定,更是对肇庆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褒奖,肇庆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创文成果,坚持以更高标准、更有效机制巩固创文成效。

西江日报记者 陈明红 苏燕君

肇庆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的消息传来至今余热未消,肇庆的大街小巷、社交媒体中仍不时听闻有市民群众传阅喜讯,共同感受二十载夙愿终偿的巨大喜悦。

对于肇庆市民、创文一线工作者、创文志愿者等来说,肇庆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他们长久以来驰而不息的努力的最好的回报。而对于时刻关心关注着肇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专家学者则认为,这个荣耀是对肇庆二十多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肯定,更是对肇庆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褒奖,肇庆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创文成果,坚持以更高标准、更有效机制巩固创文成效。

历经二十多年努力,肇庆终于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这是对肇庆二十多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肯定。作为在肇庆工作生活的一员,肇庆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讲师田铭钊对肇庆创文以来取得的成果感触颇深。他说,由于文明城市的创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面貌焕然一新,卫生死角得到了及时清理,城市公共服务的短板在不断补齐、城市治理水平在持续提升。同时,他还欣喜地发现,为了实现文明城市的梦想,文明的要求已经渐渐转化为市民的自觉意识,如今,肇庆文明已蔚然成风,“砚玉肇庆”气质更好、颜值更佳,市民对于城市的热爱,对于城市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也在日益提高。

“但面对成绩,我们不能自满。”田铭钊认为,全市上下应以此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融共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肇庆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应更加自觉地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的发展思路,强化“坚持产业强市、肇庆新区和端州区’双区’联动不动摇”的发展原则,真正把文明城市创建和创造美好生活统一起来,把文明城市这块牌子擦得更亮。

文明城市的创建没有休止符,只有永无止境的向上攀登。接下来,肇庆该如何巩固来之不易的创文成果,让文明素质根植于每个肇庆市民的心中?田铭钊表示,今后肇庆应用更高标准提升市民素质,用更新举措深化城市治理,用更有效机制确保常态化,在新起点上促使文明创建向更高水平迈进。同时,也要推动“善建”向“善治”、“善管理”向“善服务”转变,在“抓实抓细”上下功夫,在“固强补短”上再发力,实现从“文明城市”到“城市文明”的跨越。

曾为肇庆市七星岩景区创5A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与专业服务的肇庆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李朝军为肇庆创文成果大大点赞。他表示,“文明城市”称号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城市品牌。二十多年来,肇庆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仅补齐了城市发展短板、完善了城市服务功能、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推城市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喜人变化,更极大地打造提升了肇庆这个千年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形象以及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激发了全市人民形成和保持争先争上的精神状态。而肇庆在创文过程中为市民群众兴办大量实事,使广大市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也促使肇庆日渐形成政府亲民、市民拥政的良好互动局面,真正让文明之风吹遍肇庆大地,让文明之城实至名归。

“更让人高兴的是,肇庆创文,有力夯实了肇庆文旅产业和事业发展的基础;夙愿终偿,则为肇庆的文旅事业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更大动力。”李朝军高兴地指出,今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块“金字招牌”相融共生、相得益彰,市民和游客共享共建文明之城,将助力肇庆文旅产业和文旅事业进一步蓬勃发展,更将有力推动肇庆文旅产业发展迈进新时代。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