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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11620辆车因交通违法被暂扣 逾期未处理责任人将被纳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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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肇庆交警发布了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公告。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自该公告发布之日(10月22日)起超过3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西江日报讯 (记者 杨丽娟 通讯员 罗孝武)近日,记者从肇庆交警部门获悉,截至今年10月22 日,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的车辆达11620辆。这些被扣车辆的责任人如不能按期接受处理,将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其车辆停止办理业务。

肇庆交警发布了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公告。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自该公告发布之日(10月22日)起超过3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车辆被依法处理后,不意味着车辆与责任人关系解除。”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四级技术主管罗燕妮告诉记者,交警部门会根据被处理车辆的信息锁定驾驶人信息,将限制其办理其它业务,如新车入户、驾驶证申领,甚至将其纳入征信系统,未处理的车辆也将不能办理业务。

罗燕妮介绍,这批被扣留的车辆大部分为无牌摩托车,占比 90%,部分为无牌私家车和到报废期的摩托车。对无牌车辆的处理有两种,一是车辆有合法来源,有发票,但未上牌的,将对驾驶人处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二是车辆无合法来源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如涉及其它刑事案件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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