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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联合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到我市调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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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8月4日,省住建厅联合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一行10人组成调研组,到我市调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专题座谈会。肇庆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冼以良出席会议,肇庆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城乡工委、市司法局、端州区府、城东环卫所、侨银公司等17个单位及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8月4日,省住建厅联合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一行10人组成调研组,到我市调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专题座谈会。肇庆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冼以良出席会议,肇庆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城乡工委、市司法局、端州区府、城东环卫所、侨银公司等17个单位及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朱志明作了讲话。他表示,中央和省非常重视垃圾分类的立法工作,垃圾分类作为社会热点问题,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调研组希望“多走访,多调研,多听意见”,争取在立法中将各个单位提出的问题解决好。机构改革后,各个单位的职能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了交叉重叠、职责不明晰等情况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产生一定阻碍。接下来,调研组将会仔细研究各单位的反馈意见,提高《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可操作性。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冼以良表示,调研组的莅临指导对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让我市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单位更加全面地了解省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同时,相关单位也能借此机会就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向调研组咨询请教,让各个单位的职责更明晰,工作落实更到位。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健全代表市城管局汇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情况。今年,我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将《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由肇庆市城管局牵头负责起草工作。为了保证《条例》制定质量和效率,肇庆市城管局委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立法基地进行起草,通过走访调研、网上征集、召开立法座谈会和工作会议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市政府议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共设七章48条,依照“谁产生谁付费,对生产多付费”的原则,对“两网融合”提出明确要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社会监督员”制度。

随后,市城管局公用科科长李丽梅介绍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她表示,接下来肇庆市城管局将在建立体制机制、加强设施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示范试点等四方面开展工作。端州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端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来自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城乡工委、市司法局、端州区府、城东环卫所、侨银公司等17个单位及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与职能,向调研组提出关于完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送审稿)》的专业建议。

对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调研组都详细记录并一一作出解答。同时,调研组也与参会代表进行深入探讨,了解各单位及企业在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

记者 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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