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 (记者 陈明红 苏燕君)7月15日下午,我市召开市民文明行为促进行动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市民文明行为促进行动工作,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今年 1月1日起实施,通过制定实施该条例,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市民文明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细做实市民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持续做好《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用心用情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劝导,完善文明行为提示标识设置,抓好重要点位不文明行为劝阻和纠正,明确文明协管员、网格员、志愿者分工,有效调度各方力量,引导市民身体力行支持创文工作。要坚持劝导与执法并举,做到执法有据、惩教结合、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有力度、文明执法有温度。
会议还印发了《肇庆市市民文明行为促进行动方案》,并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根据方案,今年7月至10 月,肇庆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市民文明行为促进行动,营造“守法、诚信、有礼”的文明氛围,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支撑。
市委副书记杜敏琪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江启宁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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