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肇庆市秸秆粉碎机还田试点示范项目机械设备交接发放仪式在高要区莲塘镇举行,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向高要区人民政府交付发放600台秸秆破碎机,标志着我市秸秆还田试点项目拉开了序幕。
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及支持下,我市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并积极开展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充分运用省环境厅划拨的专项资金,购置了秸秆粉碎机,发放给高要区300条行政村用于秸秆粉碎还田,实现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
作为一项“一举多得”的举措,秸秆破碎还田解决了禁烧后秸秆的去处问题,杜绝了秸秆焚烧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同时,破碎还田的秸秆能够作为肥料增加土壤肥力,以及作为有机肥料助力改良土壤结构,起到了保持土壤生态系统平衡的作用。
我市是广东省传统农业大市,因此每年收成之后,各地秸秆焚烧问题严重。前期大气专家组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成因进行把脉会诊,认为我市每年农业秸秆焚烧排放一氧化碳(CO)占污染源的比例高达13.5%,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因素。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度重视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管理治理工作。自2018年起,我市持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行动,切实抓好全市秸秆禁焚管控工作,有效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省环境厅的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9,同比下降18.9%;优良天数比例为97.8%,同比增长6.6%,综合指数和优良率改善均为全省第一。PM2.5、 PM10、CO、NO2、O3五项污染物指标阶段浓度全面下降,其中PM2.5 阶段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记者 岑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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