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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增效“心理”探路 鼎湖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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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了解到,该局以“呼吸阳光、重塑自我”为主题大力打造心理矫治服务平台,启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教育、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与肇庆市端州区阳光心理社会服务中心正式签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合同,于7月1日正式启动。开创了全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购买社会服务的先河。

近日,记者从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了解到,该局以“呼吸阳光、重塑自我”为主题大力打造心理矫治服务平台,启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教育、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与肇庆市端州区阳光心理社会服务中心正式签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合同,于7月1日正式启动。开创了全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购买社会服务的先河。

据悉,鼎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购买服务项目主要利用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心理矫治功能场室,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为主的心理矫治工作。

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心理矫治功能场室。鼎湖区司法局供图

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心理矫治功能场室。鼎湖区司法局供图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根源,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采取心理健康筛查、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办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解决心理问题,进一步降低对象重新犯罪的几率。通过系统性的心理教育帮扶,促使对象实现自我心理成长、培育自尊自信,重塑自我,积极提高应对挫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开展新生活。

“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购买服务项目的启动,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弥补缺乏心理辅导专业人才的空白。心理咨询师要运用好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释放心理压力。”鼎湖区司法局局长张艳说道。

肇庆市司法局社矫与强戒支队队长韩垂添表示,鼎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购买服务的正式启动,是我市加强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又一创新举措。

记者 杨乐祺 通讯员 吴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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