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干部职工能够及时学习、了解、掌握民法典,自觉遵守和维护民法典,6月3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六楼会议室举办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宣讲培训班,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地分局执法支队及综合股(法规股)的负责人,共40多名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宣讲邀请了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广东勤思进律师事务所郑勇律师主讲。郑律师以“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为题,运用几个经典案例引导与问题切入,从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以及生态修复等四个方面展开阐述,向参训人员讲解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章节的内容,并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国家机关,应如何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抓住个案的重点,组织开展生态修复、追偿、举证等工作做了实务操作的介绍。
安排此次培训,既是为了让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培养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把依法行使职权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有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同时也是为了让系统干部职工树立在运用民法典的过程中,要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纳入民法典的范围和界限之内,自觉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意识,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决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学习民法典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记者 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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