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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街头出现大批共享电动自行车,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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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江网报道了《记者调查|肇庆出现了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吗?》引起了网友的讨论。有网友反映,在城区的路边,停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而且有多个品牌,对于这些共享电动车,市民街坊怎么看呢?大家有没有使用过?

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经济模式下的产物成为很多市民绿色环保出行的便捷之选,但是随之也带来了安全、乱停、乱放、占道等问题。从2018年开始,共享电动自行车开始在肇庆城区投放使用,最先出现在大学校园,随后扩散到市区。据观察目前在肇庆常见的共享电单车品牌有4、5家。

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出现为市民出行,尤其是短距离出行,提供了新的选择。“15分钟路程左右我都会选择这种车,节能环保还免押金挺方便的。”市民肖小姐表示,共享助力电动车这种交通工具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更多样和便捷的出行方式,让大家伙切实感受到了共享交通带来的便利,而且指定位置停放比较规范。

“我出门都骑共享电动车。”李妍家住翠星路,在西江北路附近工作。上下班时,看到有共享电动车她都会骑行。“随时可扫码骑行,不用担心没电、被盗等问题。”李妍说。听说有城市有叫停共享电动车,她认为,共享电动车是新兴事物,市场有需求,需要的是通过规范管理引导,而不是用“一刀切”的方式叫停。

当然,也有不少市民认为,肇庆市区大量的共享电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且存在乱停放占道等现象,市民骑行结束后不规范停车现象也存在,相关部门应该喊停。对此张先生也有不满,他说:“其实大家只要在还车的时候多注意一下细节,把车辆整齐排好,不但对咱们城市的整个秩序有帮助,咱们今后用车更加方便。”

记者走访了城区多条主要街道看到,绝大部分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有个别车辆存在乱停乱放现象,也有车辆出现脚蹬缺失等损坏现象,有的车辆表示未满16岁不可使用。但是,也有市民反映,目前这些车辆的维保人员较少,容易出现故障,有市民说,在城区,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共享车辆专用停车位。

杨小姐没有体验过共享电动车,但并不反对这一新事物。她说:“应该是方便市民的,而且我看好像也不会占用很多公共停车位,市区的摩托车位挺多的,节能环保也挺好的。不过安全问题值得注意,应该要加强管理和维护。”

市民陈先生对共享电动车表示不赞同:“那些车没有牌照,骑车的也不戴头盔,我觉得很危险,而且经常见到乱停乱放,非常不好,我不会使用,也不让家里人使用,希望能够尽快取缔。”

作为中学生的小陈和小彭均未满16周岁,他们也使用过共享电动车。小陈说:“有的品牌在注册的时候会要求登记身份证,如果不满16岁就不能使用,但有的品牌没有这种要求,我就能够注册使用。而且现在押金也降低了,有的还免押金,还有不少同学也骑过。”同时他两还向记者吐槽,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刹车不够灵敏,有安全隐患。

市民岑女士认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很大:“新闻都报道过电动车电池短路爆炸的新闻,这种车电池长期露天这样放着也有安全隐患吧,觉得很不安全。家里的小孩如果使用这种电动车,还是挺担心的。”

据报道,今年5月7日上午,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对该市首批50辆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登记。下一步还将对全市5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投放的,共计1.5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陆续进行上牌,实现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该市交警部门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实行“一车一码”“一车一牌”,不仅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有效地避免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私下乱投乱放现象的发生,而且还能有效提高骑行人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不乱停乱放、守法驾驶、文明出行。

而在兰州,针对共享电动车骑行人安全出行意识低的实际情况,兰州公安交警将加大对驾驶无号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6月16日开始,组织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兰州市各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将对道路两侧停放的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予以清理。同时,针对近期路面骑行人员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窜乱跑的违法行为,将加大执勤检查力度,对违法骑行人员严格按规处罚。

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兰州市广大共享电动车用户在骑车前请对车身、刹车、踏板等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使用安全,严禁骑行无牌共享电动车上路。请家长督促未满16周岁的孩子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骑行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行过程中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行经路口,请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逆行、不猛拐、不横穿马路,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确保骑行安全。

记者 郝蕊 伍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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