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王永强) 日前,市委组织部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了《肇庆市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退役军人党员从核查登记、党组织管理、党建教育、推荐选拔等各方面加以规范。
按照《办法》的要求,我市今后将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核查和登记工作,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基层组织管理,并建立《肇庆市退役军人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复印每名党员档案备查,向相关党组织发放转接关系告知书,为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提供“一站式”服务。
《办法》提出,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分别设置“退役军人临时党支部”,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待安置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要依托肇庆“智慧党建”党务子平台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的日常表现量化管理,将评分结果运用到评比表彰、基层党组织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并探索开设“退役军人微课堂”,通过联办主题党日、联上党课等方式增加他们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办法》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地方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在征兵政策宣传、应急救援、义务巡逻、返乡创业、带头致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特长作用,形成“一人创业、影响一批”的示范带动效应。
对于政治素质好、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党员,《办法》则要求要及时发现和培养,优先推荐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居)“两委”班子候选人,在各级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中担任职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在选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兼职组织员或脱贫攻坚、维稳处突等工作队成员时要优先考虑优秀退役军人党员。
《办法》还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提出了要加强关怀关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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