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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大力振兴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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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高要区促进旅游振兴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从资金投入、用地保障、人才引进、示范区创建等方面对旅游振兴进行扶持。

西江日报讯 (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区颖)近日,《高要区促进旅游振兴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从资金投入、用地保障、人才引进、示范区创建等方面对旅游振兴进行扶持。

《办法》明确,高要区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发展资金投入,结合本级财力统筹资金扶持旅游重点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发展、旅游宣传推介、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活动等。其中,对成功创建4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评定四星级以上的旅游饭店,连续5年或3年按其对区财政贡献量的100%给予资金扶持。对创建为“广东省A级文化旅游特色村”的村落,除肇庆市奖励外,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高要区还鼓励推进文化、体育、教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等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创建各类“旅游+”示范基地,并且配套相应扶持奖励措施。

《办法》指出,高要区将进一步大力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将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中,对符合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重大旅游项目,特别是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及时报批供地。鼓励以“点状”供地模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此外,该区将组织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等开展旅游宣传,积极在省级以上媒体、旅游展销会、推介会、博览会等平台进行宣传推介,并将进一步扶持旅游人才引进与培养,大力扶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力以赴推动旅游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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