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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未如实登记报备 四会公安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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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日前,四会市在各镇(街道)组建多支由公安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排查小分队,对全市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场所及出租屋开展网格化排查和信息登记。但有极个别出租屋户主心存侥幸,不按规定登记和报备租客信息,结果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西江日报讯(记者 赖小琴 通讯员 刘战强) 日前,四会市在各镇(街道)组建多支由公安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排查小分队,对全市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场所及出租屋开展网格化排查和信息登记。但有极个别出租屋户主心存侥幸,不按规定登记和报备租客信息,结果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带领排查小分队开展网格化排查时,发现户主邹某在出租其房屋时涉嫌不如实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等信息,也没有向社区报备。于是民警依法将邹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同一天,城中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网格化排查时,也依法将涉嫌不如实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等信息的出租屋户主陆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

经审讯,邹某、陆某分别对其不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保证今后会做好出租屋管理,如实登记承租人相关信息并主动报备。

目前,四会市公 安局已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邹某和陆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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