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 (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冼颖) 3月13日,原告东莞信某公司与被告肇庆科某公司、科某(佛山)公司、山某国际公司、山某(广东)公司在肇庆中院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一宗涉案标的额为2.7亿元的商事纠纷圆满化解,法院妥善办结该案,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也为肇庆科某公司等被告的并购及增资扩产的经营行为提供了保障。
据悉,科某(佛山)公司曾与东莞信某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以2.7亿元将其持有肇庆科某公司75%的股权收益权受让给对方,到期后溢价回购,并以该75%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但科某(佛山)公司逾期未履行溢价回购义务。
2019年6月,山某国际公司与肇庆科某公司商讨商业并购,在肇庆成立山某(广东)公司,同年9月,双方签订《入股协议》,肇庆科某公司以其生产线设备、土地及不动产等作价出资入股山某(广东)公司,后将其股权转让山某国际公司。
2019年12月,东莞信某公司以被告签订的《入股协议》侵犯其股权质押权为由起诉至肇庆中院,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2020年2月,肇庆中院依法查封由科某公司转移给山某国际的土地约300亩、厂房8幢等财产。同时,东莞信某公司向东莞某法院起诉科某(佛山)公司,要求对方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并申请诉讼保全。
肇庆中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唐强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充分了解五方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的意向,根据案件争议焦点寻找各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契合点。经了解,山某国际公司是我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控股企业,实力雄厚,而肇庆科某公司是本地一家大型造纸企业,现经营陷入困境,两家公司的并购可以实现进一步增资扩产,解决自身发展的困境,也能更好地服务肇庆经济发展大局。但目前科某公司的账号已被冻结,并购陷入僵局。另一方面,东莞信某公司与肇庆科某公司一直的良好合作伙伴,希望尽快解决纠纷,早日回笼资金,双方具备调解的基础。
为促成案件妥善解决,承办法官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引导各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从案结事了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方的合法权益进行调解。考虑到山某国际公司仍有部分并购款尚未支付给科某公司的实际情况,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山某国际公司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2亿元给东莞信某公司。案件的妥善解决,不但依法维护了原告作为债权人的权益,也避免了被告可能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风险,为肇庆科某公司与山某国际公司的顺利并购清除了障碍,在疫情期间为肇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直以来,肇庆中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从司法角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肇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我市抢抓“双区驱动”“双核联动”重大机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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