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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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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笔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依法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部门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集中查处、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形成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强大威慑力。

检察机关要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及时掌握案件侦查情况,积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诉,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林业、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针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猎捕、交易、运输、展演、食用等各个环节,加强重点领域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从严从快查办涉野生动物的行政违法案件,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重点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措施、合法来源证明进行检查,积极排查野生鸟类迁徙地和栖息地、陆生野生动物繁衍地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重点加强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重点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监管。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通讯员 林峰 何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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