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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区检察院对2宗口罩诈骗案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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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端州区检察院先后受理了2宗通过虚假贩卖口罩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依法启动了审查逮捕程序,并于3月10日对犯罪嫌疑人慕容某、陈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近日,端州区检察院先后受理了2宗通过虚假贩卖口罩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依法启动了审查逮捕程序,并于3月10日对犯罪嫌疑人慕容某、陈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慕容某于2020年1月底,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防疫物资信息,诱骗被害人杜某某、王某某加其为微信好友后,伪造虚假的口罩、发货单等照片,要求被害人支付货款后,慕容某将微信号、电话号码注销,骗取杜某某131628元、骗取王某某4559.9元。3月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端州检察院审查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于2020年2月6日至13日期间,明知自己没有口罩进货渠道,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宣称有口罩出售,诱骗被害人陈某甲、高某某、吴某某向其转账25700元购买口罩。得手后,陈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发货,后不再回复微信,并且将微信朋友圈有关口罩的信息内容删除。 2月13日,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陈某某将用于诈骗的手机出售给他人。在被害人吴某某的再三要求下,犯罪嫌疑人陈某某2月15日退还了吴某某的22700元;骗取陈某甲、高某某的3000元则至案发时仍未退还。3月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端州区检察院。

端州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并由检察长承办上述两宗涉疫案件。通过审查,该院于3月10日依法分别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为进一步完善证据,有效打击涉疫案件,检察官书面提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下一步侦查工作。目前,上述两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黄洁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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