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汽车行驶中自燃 交警秒变“消防员”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西江日报讯(记者 夏紫怡 通讯员 陈雄)近日上午,在怀集县梁村镇圩镇路段,一辆灰色小汽车突然发生自燃,所幸执勤交警发现后迅速处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正在梁村镇圩镇路段巡逻的岗坪中队民警发现,一辆行驶中的灰色小汽车发动机舱冒出缕缕白烟,并窜出火苗,车停在路中后,驾驶员逃出来。危急关头,民警立即在现场来车方向摆放反光锥筒,疏导后方车辆,并带领巡逻人员迅速向过往的公交车借来灭火器,对车头怀疑起火处进行喷洒降温处理。为防止复燃,细心的民警又拿着灭火器对车辆进行再三查看并在车身及四周喷上干粉,确保车辆无复燃隐患。

由于发现、处置及时,历经十分钟的扑救,车身明火被扑灭,险情被排除。随后,民警将该车辆移至安全区域,同时对拥堵路段加强疏导,保障了辖区交通秩序良好。

经了解,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头有烟冒出后便立即下车,但随后有火苗窜出,车上又没有灭火器,车主跑到旁边不知所措,幸亏遇到了巡逻交警。经检查,该车是因发动机周边线路老化才导致短路起火。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