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梁育锦)近日,四会法院执行人员远赴惠州市惠东县,对一名政协委员“老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不久前,四会法院在执行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赖某一直未按生效判决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拖欠的货款312万元,也不向四会法院申报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四会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赖某经常在惠州市惠东县出入。
10月30日,四会法院执行局组成一个执行小组奔赴惠东县,在惠东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和协助下,于次日成功拘捕被执行人赖某,并将其带回惠东法院,同时查扣其名下的一辆轿车。
由于被执行人无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亦未提交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四会法院依法对赖某拘留十五天。在四会法院执行人员办理拘留手续时,赖某自称是梅州市蕉岭县的政协委员,执行人员与蕉岭县政协确认其身份,在得到对方证实赖某政协委员身份属实的回复后,四会法院马上将本案的执行情况向蕉岭县政协进行通报,同时依法对赖某拘留十五日以示惩戒。
在处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四会法院执行局始终以申请人的利益诉求为出发点,一接到举报线索,马上集中人员第一时间赶赴执行前线。每天从清晨到凌晨,踏着暮色而来,披着星辰而归,繁忙且不易。这是四会法院执行干警的真实写照,他们用自己的汗水与真诚,书写着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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