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杨欣欣)被执行人吴某被戴上手铐拘留到法院后,才感到后悔不已。于是,她向高要法院执行干警写下了一份保证书:“我马上搬离,保证不再换锁入住,我知道错了。” 近日,高要法院执行干警快速成功地清空腾退涉案房屋,并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使案件得以成功执结,一场深夜“快闪”执行行动成功收官。
案情回顾:2017年9月,梁某与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高要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吴某偿还原告梁某欠款25万元及利息,梁某对吴某的房产在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中拥有优先受偿权。
2018年3月,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要法院依法对吴某的房产进行评估和网络司法拍卖。两次公开拍卖均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
2019年1月,梁某向法院提出以物抵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要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吴某的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梁某用于抵偿债务以及案件的相关费用,房产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时归梁某所有。法
院的裁定生效后,吴某拒不搬离和腾空房产。今年8月份,高要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在案涉房屋处张贴限期搬迁公告、撤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积极劝说吴某限期搬离,向其释明法律后果。无奈,吴某拒不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变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标的物清场后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占有执行标的物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9月6日,高要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了涉案房屋处,按照事前计划,一一清点屋内物品,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强制清空了涉案房屋并更换房屋门锁。
9月11日下午,梁某向执行人员举报称,吴某在几天前拆掉了原来安装的门锁并重新入住,还安排了 2人留守在自己的房屋里,其中一名是孕妇,另外一名是年长的家属,拒不搬离。
高要法院执行局获悉后,当晚10时许,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共10余人迅速出击,赶赴到涉案房屋处。
吴某在现场抗拒法院执行,对执行干警进行谩骂、耍赖,拒不搬出房屋,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历时约1小时,执行干警快速完成了对该房屋的腾空清场,并对吴某予以司法拘留。吴某在一开始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直至被戴上手铐拘留到法院才认识到错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最终,高要法院成功强制清场、执结此案,并将涉案房产当场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据悉,今年6月以来,高要法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积极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执行专项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司法拍卖不动产清场移交工作,加快执行兑现,推动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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